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章程
信息来源:就业公告  发布日期:2014-04-10  浏览次数:2242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

 

2014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、法院系统

 

 司法警察学员章程

 

学校概况

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系上海市公安局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。学校创建于1949年,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、丰富的教学经验和雄厚的师资力量,先后为本市公安系统培养输送了3万多名警务人才。2000年来,学校坚持“面向实战、讲究实用、追求实效”的办学理念强化公安特色,瞄准“建成国内示范、亚洲一流、世界先进的警察院校”的目标,努力构建与现代警务机制相适应的警察职业教育体系,培养基层一线急需的应用型、复合型人才,毕业学员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。2010年,学校经教育部、财政部验收,成为全国公安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。

学校占地710余亩,分浦东、莘庄个校区。校园环境优美,教学、训练、生活设施先进,建有各类实室、多媒体教室、计算机房、语音室、电子阅览室、战术训练场馆、全天候射击馆、驾驶训练场,设备先进、功能齐全,图书馆藏纸质图书达37、电子图书达64万余册。2007年11,面积500亩、投资5亿多元的浦东校区改扩建工程全面竣工,一座由滨江森林公园环抱的现代化公安高校屹立于黄浦江畔。

随着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步伐的加快和现代警务机制的确立,为满足上海公安机关对政治业务素质高、实战能力强的人才需求,经教育部批准,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从2003年开始招收公安专业第二专科人民警察学员。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、上海市公务员局、上海市公安局批准,在招生中坚持高起点的高校毕业生入学标准、公务员的录用标准、人民警察的招录标准,将招生与招警并轨,严把进口关,以确保学员质量,提高公安民警素质。2008年起,教育部陆续批准学校招收侦查专业(刑事侦查方向)、治安管理专业、交通管理专业、监所管理专业、公共安全管理专业、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(特警方向)等专业的第二专科人民警察学员。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,经上海市教委与上海市公务员局同意,2010年起,学校还定向招录培养治安管理专业(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方向)学员。

专业介绍

侦查专业(刑事侦查方向):培养具有良好警德、警风、警纪掌握刑事侦查基本理论与知识,以及案件侦查与案件办理等技能,适应刑事侦查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

社区警务、公共安全管理、治安管理三个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警德、警风、警纪掌握社区警务、巡逻警务、治安管理基本理论与知识,以及人口管理、安全防范、街面巡察执法、案(事)件现场处置、治安执法与治安行政等技能,适应社区警务、巡逻警务和治安管理等派出所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

治安管理专业(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方向):培养具有良好警德、警风、警纪,掌握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基本理论与技能,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警务保障需要的应用型人才。

交通管理专业:培养具有良好警德、警风、警纪,掌握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基本理论与知识,以及公安道路交通执法与秩序控制等技能,适应公安交通管理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。

监所管理专业:培养具有良好警德、警风、警纪具备公安监所管理专业理论与知识,熟练掌握被监管人员管理和教育矫治等警务工作的基本操作规范,具备公安监所岗位基本执法能力的应用型人才。

    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(特警方向): 上一篇:2014年闸北区“政协委员企业...下一篇:创业企业招聘会